为确保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贵州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制定外国语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转专业应在坚持教育公平公正前提下,突出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意愿、注重个性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原则进行。
(二)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申请时间为一年级下学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应无重修科目。
(三)原则上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理工类专业,体育、艺术类专业与非体育、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二、申请资格
(一)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某方面确有特长,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转专业学习能有利于其培养和成长者;
2.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特殊类型需转专业的学生要报请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2.申请转专业前所修科目有一门(含1门)以上考核不合格者;
3.在校期间受到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三、组织机构
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余学军
成 员:刘红玲 杨秀岚 张军梅 刘慧霞 张湖婷 王静
秘书:闵炜
四、转入、转出计划
专业名称
| 2015级人数
| 拟接受人数
| 比例
| 拟转出人数
| 比例
|
英语
| 114
| 4
| 3.5%
| 4
| 3.5%
|
英语(旅游英语方向)
| 30
| 1
| 3.3%
| 2
| 6%
|
翻译
| 31
| 1
| 3.2%
| 1
| 3.2%
|
五、考核方案
转入专业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监考教师
| 接受条件
|
英语
| 英语综合水平考试
| 笔试
| 6月7日上午
9:00—11:00
| 外国语学院会议室
| 冯康、谢永琼
| 考核总分达60分以上(满分100分,笔试占总分70%,口试30%)
|
英语口语
| 口试
| 6月7日下午
14:00—16:00
| 外国语学院会议室
| 王静、张湖婷
|
英语(旅游英语方向)
| 英语综合水平考试
| 笔试
| 6月7日上午
9:00—11:00
| 外国语学院会议室
| 冯康、谢永琼
| 考核总分达60分以上(满分100分,笔试占总分70%,口试30%)
|
英语口语
| 口试
| 6月7日下午
14:00—16:00
| 外国语学院会议室
| 王静、张湖婷
|
翻译
| 英语综合水平考试
| 笔试
| 6月7日上午
9:00—11:00
| 外国语学院会议室
| 冯康、谢永琼
| 考核总分达60分以上(满分100分,笔试占总分70%,口试30%)
|
英语口语
| 口试
| 6月7日下午
14:00—16:00
| 外国语学院会议室
| 王静、张湖婷
|
六、工作程序及完成时限
(一)转出学生程序及完成时限
1.2016年5月12日—22日,2015级辅导员通知学生;
2.2016年5月23日—24日,由2015级学生本人向年级辅导员冯康提交“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第一学年无重修科目证明(辅导员签字)、入校以来无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证明(辅导员签字、学院党委书记签字);
3.2016年5月25日—27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并把已通过审核的拟转出学生名单在院内公示并将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交学生申请转入学院。
(二)转入学生程序及完成时限
1.5月30日—6月6日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指已通过原专业所在学院同意转出的学生)提交的材料(含《贵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2.6月7日按照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工作;
3.6月8日,在外国语学院网站公示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结果及符合外国语学院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
4.6月9日-10日,召开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符合我院转专业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将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的相关党政联席会决议及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