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合理的利用学生会的资源,提高物品的使用效率,加强对物品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以保障学生会各项活动和工作有序、高效、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物资管理制度。
一 、日常物品管理
(1)学院学生会所有物资归外国语学院所有,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本规定适用于学生会所有办公设备、活动器材、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物品管理应遵照勤俭节约、因时制宜、注重实效、严于管理、便于使用的原则。
(2)办公室物品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带离办公室,如需带离,需通知办公室主管人员。
(3)如需外借物品的,各部部长告知办公室主管人员,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借,并依照下面的“物品外借管理”执行。
二、 物品保管
(1)学生会之初,进行资产交接,前任负责人与现任负责人交接、核实完毕后,在办公室备案。
(2)每学期对学生会所有物品进行全面清查和登记,建立或更新档案。各部使用物品均要在办公室登记,各部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理权。
(3)学生会各种物品摆放整齐,登记齐全,记载清楚,保管完好。学生会各成员有义务爱惜、整理办公室的每一件物品。办公室定期进行物品清理,核查物资流失情况,流失物资视具体情况而划分赔偿。
(4)物品报废处理
各部长在活动中负责检查废旧物品、没有实际用途或已达不到工作要求的物品及设备,提交分管常委讨论,并将报废物品清单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人员统一报废或变卖,变卖所得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5)活动道具的保管、使用
各部在活动之后将属于学生会的道具统一交至系办并登记在案,并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6)消耗物品的管理
各部在活动之后必须将消耗物品的使用情况包括用完的、尚未用完的、以及没有使用过的,列成清单,登记清楚并交由办公室负责人员。
三、 物 品 发 放 及 回 收
各部在活动之前将所需物品清单报到办公室负责人员,在领取物品时需登记在案,注明时间、借物人、举办何种活动,所需何种物品及数量等。各部在活动之后,清点物品,统一交还办公室,并做好详细记录,注明还物时间、还物人、所还何物及数量,并与活动前所借物品的清单对照,看物品是否齐全,若有物品流失,属于个人原因的,视其具体情况而划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