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增强青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在校园内积极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外国语学院于5月31日下午在道德讲堂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会,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曾丹担任主讲人,院团委书记卢静主持。
宣讲会上,曾丹通过互动提问和穿插实际案例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民法典》中涉及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格权等与青年学生息息相关的条款,让同学们更为直观、全面地理解民法典与生活的关系。同时,围绕高空抛物、高铁霸坐等社会热点事件,就常见的违法行为及自我保护相关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以案释法,引导同学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治观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最后,针对我院即将步入社会的23届毕业生,卢静说道由于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就业竞争激烈等多种原因毕业生在求职择业的道路上可能遭遇到种种“陷阱”,为此一定要积极主动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制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次普法进高校活动,不仅是“我为青年办实事”活动的生动践行,更是心系广大学子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法治校园建设。
文/图 卢静 审核/ 谭定德

卢静介绍宣讲会主讲人

曾丹讲解民法典基本原则